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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請於口試一個月前提出】
| 申請日期 |
口試日期 |
| 95年9月13日~12月16日 |
95年10月13日~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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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 前 |
- 填寫學位考試同意書(尚不需請指導教授簽名)
- 填寫學位論文考試申請書(教務處網站下載)
- 填寫學位論文考試委員名冊 (教務處網站下載)
- 至教務處申請歷年成績單,連同1-3項文件交給系辦助理 (經系辦審核過再請指導教授簽名)
- 請系辦助理確定口試時間、連絡口試委員(請各口試委員先報順序)
- 論文格式規定
- 確認口試委員時間(傳真口試時間表)
- 口試委員聘函送秘書室用印(用印申請單)
- 系辦助理連絡校外口試委員派車、交通問題(派車單)
- 公告口試日期(2週前)
- 繳交三本論文口試本,請系辦助理連同聘函給口試委員(1週前)
- 系辦助理預先製表(論文指導費、口試費、交通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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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 天 |
- 請學生找人跟校車接送校外口試委員
- 請學生自行準備海報、飲料、點心、簡報設備、排座位
- 請學生找人負責當場意見紀錄表
- 系辦助理請口試委員簽收指導費、口試費
- 考試委員於口試評分單、口試審定書簽名後交給系辦助理結算成績
- 成績表,經指導教授、系主任簽名後後送「教務處」
- 影印審定書、意見紀錄表給學生帶回,作為論文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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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 後 |
- 學生依照本系論文格式、委員意見修改論文
- 學生上網建檔後,完成後列印國家圖書館授權書,附於紙本論文內。國科會授權書亦同,授權書自下載
- 系辦助理至國家圖書館資料庫線系統查核(未查核前不能辦理離校手續)
- 學生繳交10本論文連同磁片(1本圖書館、4本教務處、他系交換論文、系上歸檔等)。封面顏色參見本系網頁中之論文格式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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