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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線電計程車參與治安聯防工作成效之研究 曾浚添 中文摘要 犯罪學之學者強調「事先的預防,重於事後的處理及懲罰」,因而,犯罪預防工作的推動,不能單靠有限之警力,須要充分運用民力與警方密切配合,如果各地區之警政機關,能就轄區內計程車業者中挑選品行優良、熱心公益、樂於協助治安工作者,藉由計程車加裝無線電之設備,協助偵防犯罪,則每天如同增加數十或百輛警車,在其所屬轄區,大街小巷協助巡邏查察,必能發揮預防犯罪之功能。 作者乃針對台北市政府警察局自民國八十七年起推動無線電計程車參與治安聯防工作三年來成效,對員警及計程車業者等分別實施問卷調查,以期發現問題及提出建議,以供政府單位參考。 經調查發現,參與治安聯防之計程車業者與員警雙方面,對推動無線電計程車參與治安聯防工作之意願甚高、看法一致,且均認為推動本項工作,已具有成效並認為有擴大實施之必要性;同時亦發現參與治安聯防之計程車業者與員警,在彼此聯繫管道上不暢通,且雙方對聯繫之方式及對計程車業者之士氣與保障等方面,在認知上亦有差距。因此建議,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及所屬各分局,宜主動加強與轄區參與治安聯防工作之計程車業者相互聯繫、增加互動機率、建立彼此間之認知,且落實執行現行之各項規定或措施,以期對治安工作有所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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