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性少年犯罪:一般性犯罪理論與社會學習理論之台灣實證檢驗 摘要 在當前主流犯罪理論當中,一般性犯罪理論(A General Theory of Crime)與社會學習理論(Social Learning Theory)均稱對犯罪行為擁有較佳之詮釋力,而互不相讓。為檢視此項爭議,本研究以台灣兩個少年犯罪矯正機構(一為少年監獄,一為少年輔育院)之193位女性犯罪少年為對象,採自陳報告問卷調查方式蒐集資料。研究結果發現,以一般性犯罪理論來分析的總變異數為30.68% (R square = .3068);以社會學習理論分析則為37.98% (R square =.379)。很明顯的,社會學習理論在解釋少女犯罪上較優於一般性犯罪理論。此外,若以二理論整合再行分析,總變異量增為53.1% (R square =.531) 。最具解釋力的變項是冒險性(risk),其解釋力為27.3%,在加入不良友伴之接觸變項 之後,解釋力增加至36.8%,最後將合理化技術變項置入,R 平方值增加至42.3%。總括來說,一般性犯罪理論宣稱其理論可適用於詮釋世界各國各種不同類型犯罪在此並未獲得完全之支持。反而分析發現社會學習變項是形成女性少年犯罪的最重要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