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會地區警察人員遭遇職場暴行之研究

楊士隆 、林俊仁

中文摘要

    本研究旨在探討都會區警察人員面臨職場暴行之相關因素及其防治對策,樣本係針對台北、台中、高雄三大都會員警進行調查,共計取得有效樣本2,070人。研究並對九名曾遭受嚴重暴力攻擊之現職員警進行訪談。研究架構包括警察人員之基本背景資料、受暴力攻擊之情境因素、暴力類型、施暴者特性、受暴傷害情形及創傷後壓力症狀等變項,並針對研究發現提出防治對策。研究發現曾經歷職場暴行員警約有七成,肢體暴力占57.8%,精神暴力占62.0%。暴力型式以羞辱、罵髒話、三字經、公然侮辱占77.3%最高,被推、擠、撞占71.3%次之,被恐嚇找民代質詢、調職占50.7%再次之。
  在受暴情境方面,受暴時的勤務狀況以處理民眾報案(17.0%)、告發交通違規(14.6%)、取締酒醉駕車(12.5%)、逮捕犯罪嫌疑人(11.7%)、驅散非法集會民眾(9.3%)最多。時間以20-24時(24.3%)及0-4時(21.2%)最多。受暴地點以街道(58.9%)、室外空地、廣場(10.2)最多。服勤人數以2人共同服勤(49.7%),受攻擊時以穿著制服(83.2%)、攜帶九0手槍(74.5%)遭受攻擊最多。受暴時的反應以言語嚇阻(23.4%)及徒手反擊(23.4%)、請求支援(50.3%)最多。施暴人數以1人(54.3%)及2人施暴(17.5%)最多。施暴者年齡以26-35歲(30.9%)及36-45歲(29.3%)最多。施暴者性別以男性(73.1%)佔大多數,施暴原因以不服取締(38.7%)、進行抗爭或抗議活動(11.4%),脫免逮捕(10.8%)、不滿警方處理方式(9.8%)最多。施暴行為以言語漫罵、辱罵、威脅(42.8%)、徒手攻擊(19.7%)次之、丟擲物品(6.7%)最多。有部份為酒後施暴(35.7%)、吸毒後施暴(7.5%)及施暴者有精神疾病(7.8%)。
  員警遭受暴力攻擊後受傷的有620人,受傷部位以四肢(45.2%)、臉部(13.4%)、頭部(11.1%)最多。受傷情形以皮膚瘀青、破皮流血、擦傷、抓傷(50.2%)、皮膚紅腫、肌肉疼痛(48.5%)、是扭傷、拉傷、撕裂傷、挫傷(28.9%)較多。受傷後以未就醫占大多數(50.3%),受暴後多數仍留在原工作崗位(86.3%)。受創後壓力症狀以輕度(49.5%)者居多。
  有關研究發現之意涵及相關建議在文後有具體之陳述與討論。

1.本文係國科會專題研究「都會區警察人員面臨職場暴行相關因素與防治對策之研究」(93-2412-H-194-005-SSS)部份資料。作者感謝研究助理王慧文及王中吟之協助。
2.楊士隆為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所)教授兼系主任、所長及中華民國犯罪學學會理事長。
3.林俊仁為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博士班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