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在少年犯罪防治工作的角色與態度~以嘉義市為例

陳國恩、甘炎民

中文摘要

    近來政府逐漸重視青少年犯罪問題,並陸陸續續在各縣市警察局成立少年警察隊,然礙於實際地方財政困難、專業人才匱乏等問題,致大部分青少年犯罪問題仍由第一線派出所員警處理,所以如何建構警察基本認知與處理觀念亦是非常重要的。本研究從接觸、處理及輔導少年偏差或犯罪行為之不同群組(含警察、學校老師、社區民眾以及專家學者)進行基礎性質的探討,探究警察角色定位、處理問題應有的態度認知與少年犯罪成因等等。研究結果發現,警察人員在少年犯罪防治工作上仍應持續加強,不管在訓輔老師、專家及社區民眾對警察之期望均遠高於現行執行成果,應重視其反應意見與問題,以提供警察在實務工作應有作為,並自我調整工作角色扮演與步調。再者,分析發現警察在少年犯罪防治工作中理想角色順序首重『處理工作』角色、其後依序為『預防工作』角色、『基本原則』及『轉介輔導通報工作』角色;在實際運作角色扮演上,依序為『處理工作』、『預防工作』、『轉介輔導通報工作』與『基本原則』角色,兩者略有不同。在處理少年事件觀點方面,皆傾向以「犯罪控制觀」為手段,其中「社區民眾」最為贊成,警察次之;而專家卻持較中庸的意見,認為在面對少年犯罪問題的處理方式應多方面考量,以期能根治少年犯罪問題;另在犯罪成因觀點上大多傾向為「整合理論學說」。本研究透過「問題導向」方式,初探警政在少年犯罪工作上角色扮演的對策,提出相關重點工作方向與建議,期供警政與相關單位參考。

關鍵字:少年犯罪、少年不良行為、少年虞犯、角色期望與實踐、警察處理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