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為提供資賦優異學生適性教育諮詢服務,並增進其社會適應能力,使其潛能充分發展,特定「國立中正大學資賦優異學生輔導諮詢小組設置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
| 二、 |
依據特殊教育法、教育部所頒「高級中學數學及自然學科資賦優異學生輔導要點」、「高級中學國文學科資賦優異學生保送甄試升學輔導要點」、「高級中學英文學科資賦優異學生保送甄試升學輔導要點」及「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訂定。 |
| 三、 |
本要點所稱資賦優異學生係指依據教育部關於國文科、英文科、數學及自然學科資賦優異學生保送甄試或其他相類同之法令以及運動成績畢業生升學輔導評審及甄試等管道進入本校之學生。 |
| 四、 |
本要點之輔導諮詢小組置召集人一人,由副校長擔任之。並置執行秘書一人,由輔導中心主任兼任之。其他成員由教務長、學務長、圖書館長、體育室主任、招收資賦優異學生系所主管及輔導老師擔任之。 |
| 五、 |
本要點之輔導諮詢小組負責審議下列項目:
(一)招收資賦優異學生之各系所其研訂之輔導計畫。
(二)資賦優異學生整體輔導計畫之發展方向及重要章則。
(三)資賦優異學生輔導計畫之經費預算與運用。
(四)其他有關資賦優異學生輔導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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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
本要點之輔導諮詢小組每學年定期開會乙次,另視需要由召集人不定期召開會議。 |
| 七、 |
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