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為有效管理本校宿舍網路及相關設備維護,特訂定本辦法。 |
| 二、 |
申請資格:
凡住宿於校內已舖設宿舍網路之本校學生皆得申請(若因違反網路規範者,於處罰期間不得申請宿舍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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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申請辦法與收費:
- 每學年度初或寢室異動時,攜帶學生證至電子計算機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辦理申請使用。
- 每學期之網路使用費為200元,不足一學期以一學期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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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連線相關設備及維護事宜:
- 使用者須自備PC、網路卡(大學部宿舍為RG-58界面,研究生宿舍為界面)。連線線材可自備或向本中心借用。線材借用人負有保管之責,若借用之線於歸還時遺失或非正常使用情形下損毀,須賠償同等級線材。
- 研究生宿舍使用的網路線務必是無遮避雙絞線(UTP),嚴禁使用扁平電話線,以增進有效傳輸速率,確保整體網路品質。若自備線材者請使用class
level 5之無遮蔽雙絞線以達到最高傳輸效率及網路品質。
- 宿舍網路服務與線路故障維護:各宿舍由網路經理現場服務與網路技術支援,宿舍網路經理名單另行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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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
使用規範:
申請使用者需依「臺灣學術網路使用規範」使用宿舍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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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
經費使用:
網路使用費之收入,列入預算專款專用,經費必需用於宿舍網路相關設備維護與更新、諮詢服務工讀費、教育訓練、相關社團補助以及一般行政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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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
本辦法經校務發展委員會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