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正大學圖書館研究小間使用規則


八十四年三月七七日第十二次圖書諮詢委員會議通過
八十六年五月九日八十五學年第二次圖書館指導委員會議通過
八十七年八月五日圖書館館務會議通過

八十九年六月二十一日圖書館館務會議通過

九十年十月二十一日圖書館館務會議通過

一、 本館設有研究小間,凡本校專任教師、研究人員及博士班學生均得向本館提出申請,於本館開放時間內進入使用。
二、 申請人應憑個人研究專題請指導教授簽章,並填妥申請單,向本館參考諮詢台提出申請。
三、 全館研究小間總數 74 間,依研究需求考量,各配本校專任教師、研究人員及博士班學生 45 間,碩士班學生 29 間,並分別受理申請。
四、 研究小間之借用,以一個月為原則,期滿若無人申請時,得申請繼續延長之,每次延長仍以一個月為限。超過使用期限未遷出者,本館得逕行將該室物件取出集中保管,並收回改配他人使用。
五、 申請核准後,每次使用均需向參考諮詢台登記並領取鑰匙,並於當天用畢後繳回。鑰匙不得自行複製、打造或轉借他人使用。如發現上述情形,將立即停止研究小間之使用權。
六、 借用人需按排定之研究小間號數使用,不得自行交換或轉讓他人,違者停止使用權。
六、 連續一週未使用研究小間者,本館得收回改配他人使用。使用情形以取用鑰匙之記錄為憑。
七、 借用人利用本館之書刊時,其辦法如下:

(一)期刊、地圖、參考書及指定參考書不得攜入研究小間
   。

(二)一般書庫之圖書,若需使用超過一天者,應向出納台
   辦理借書手續,未辦借閱之圖書必須於當日用畢後迅
   即歸架。

(三)每日閉館前,本館如發現期刊、參考書及未辦借書手
   續之圖書,得逕行取出上架,並行警告,凡經二次警
   告者,即終止研究小間之借用權。

九、 研究小間限申請人本人使用,不得多人共處或充當討論室使用,使用時必需保持肅靜,注意清潔。除電腦相關設備外,不得攜帶其他電器用品及有吸煙、飲食及其它不當行為。違者停止使用權。
十、 本館訂有「研究小間防火十大要項」並於各小間張貼,借用人得熟悉要項內容,以確保自身安全。
十一、 借用人於每次使用完畢離開前,應熄燈關閉門窗並上鎖。
十二、 私人之貴重物品,不得置存研究小間,如有遺失,本館不負任何責任。
十三、 本館遇有清潔管理之需要時,得逕行入內,不必先經借用人同意。
十四、 本規則所訂「停止使用權」以停止六個月為原則,若連續違規兩次或情節重大足以危害館內安全者,得永久取消借用權。
十二、 本規則經圖書館館務會議通過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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