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為使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視聽閱覽室(以下簡稱本室)及相關教學媒體充分發揮運用之功能,訂定本規則(以下簡稱本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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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本規則適用本校教職員工、眷屬、學生及雲嘉南地區各級學校教師,本校畢業校友及中正大學之友。 |
| 三、 |
本校教職員工憑職員證及約聘僱人員憑臨時借閱證可辦理外借,學生憑學生證,教職員眷屬子女滿十八歲以上填具本館申請單,辦理臨時借閱証,各級學校教師憑教師証件,本校畢業之校友憑校友證,中正大學之友憑中正大學之友證及圖書館義工憑義工護照,辦理借閱資料,限於本室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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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將所攜物件放置存物櫃(筆、書本及筆記不限)。 |
| 五、 |
本室開放時間:
1. 學期中:
(一)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八:一○至晚上九:三○
(二) 星期六上午九:一○至下午四:三○
(三) 星期日下午一:○○至九:三○。
2. 假日
(一) 校定春假假期、民族掃墓節、端午節、中秋節及春節假期休館。
3. 寒暑假:
寒暑假開放時間之起迄日以學校行事曆為準,其開放時間如下:
(一)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八:一○至晚上八:三○
(二) 星期六上午九:一○至下午四:三○
(三) 星期日休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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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
讀者依「電影片分級處理辦法」(如下)借閱視聽資料:
1. 限制級:未滿十八歲之人不得觀賞。
2. 輔導級:未滿十二歲之兒童不得觀賞,十二歲以上十八歲未滿之少年需父母或師長注意輔導觀賞。
3. 保護級:未滿六歲之兒童不得觀賞,六歲以上十二歲未滿之兒童須父母、師長或成年親友陪伴輔導觀賞。
4. 普遍級:一般觀眾皆可觀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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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
LD(已拷貝錄影帶)、CDI(互動式光碟)及CDR(光碟)限於館內使用外(老師因教學、社團活動或公務需要,另予申請外借),其他資料可依規定手續辦理外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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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
視聽資料外借,一次最多四筆資料,期限一週,其中G類資料一次最多二筆,期限為三天,不得續借。如逾期歸還,每逾期一天,每筆須繳滯還金二十元,直至歸還所借資料並繳交逾期天數之滯還金,始得恢復借閱資格。 |
| 九、 |
本校老師因教學研究需要,可本人或委託代理人持委託人之證件及其簽名委託證明辦理借用手續。每次可外借資料最多八筆。借用期限一週,其中G類資料一次最多二筆,期限為三天,如無預約者,始得續借,最多得續借一次,與第七條擇一適用。
如逾期歸還,每逾期一天,每筆須繳滯還金二十元。 |
| 十、 |
社團外借本館視聽資料,請先填妥財物借用申請單辦理借用手續。讀者未經辦理借出手續,擅自攜帶本館媒體資料離開,視情節輕重予以警告、停借或由校方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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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 |
軟體資料借用期間請小心使用維護,歸還時如發現受損,由借用者購得原版權帶償還或以原購三倍價格賠償。 |
| 十二、 |
為維護軟體資料之版權及品質,禁止讀者私自攜帶視聽資料於本室內使用,且讀者不得擅自轉錄拷貝所借閱之資料,如經查覺拷貝行為,則半年內取消其借用資格,且一切法律責任由借用者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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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 |
凡教職員工生停職、離職、出國進修或畢業,其所借軟體均須於離校前悉數歸還。 |
| 十四、 |
本室之視聽設備請小心使用,用畢請關電源,以維護器材安全。 |
| 十五、 |
進入本室使用設備,請帶上耳機,並輕聲練習,以免影響鄰座學習。 |
| 十六、 |
本室內禁止飲食、吸煙,及其他不當行為。 |
| 十七、 |
教師如因教學需要,須預錄電視節目,請填寫節目錄製單,預先通知本館視聽資源組。
該教學帶,教師使用後,須存放本館視聽閱覽室供借用,並於法定期限(六個月內) 消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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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 |
教職員因教學研究等公務,需要拷貝可合法播映之媒體,請填具教學媒體製作室申請單,由本人或委託代理人(持委託人簽名之委託書)自行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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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九、 |
閱覽室之小組視聽區供三至八人同時觀看同一筆資料。教師因教學需要借用小組視聽區,請於兩天前向本館視聽資料組登記,以便預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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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 |
寒暑假日進行視聽資料清點。 |
| 二十一、 |
讀者欲借之一般視聽資料如已為他人借出時,可辦理預約。
視聽資料外借期滿,如有讀者預約,以預約者優先使用。預約者須於資料歸還日起三日內辦理借閱手續,逾期視同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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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廿一、 |
本規則經圖書館館務會議通過,陳校長核准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