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適用人員:
1、兼任、約聘雇用人員。
2、專任教職員工之年滿十八歲直系眷屬、及配偶。
3、畢業校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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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申請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時至十二時,下午二時至五時。
星期六:上午九時至十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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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申請程序:
1、兼任、約聘雇用人員及校友親自申請,專任教職員工眷
屬由專任教職員工提出申請。
2、填寫申請表並繳交兩張照片。
3、工本費五十元。
4、校友繳交保證金兩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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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申請地點:
圖書館查詢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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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
遺失補辦:
1、借書證限本人使用並妥善保管。遺失需即時向本館出納
台掛失,否則,原持證人應負一切責任。
2、重新申請者繳交補辦手續費壹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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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
本辦法經圖書館館務會議通過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