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校導師之職責如左:
一、院主任導師負責協同該學院之系所主任導師、班導師與
大學部宿舍導師,實施輔導工作。
二、系、所主任導師負責協同該系、所之班導師與相關大學
部宿舍導師,實施輔導工作。
三、班導師應對導生之個別特質及家庭狀況、學習情形充分
瞭解,關懷其生活、課業,協助其解決困難。並依研究
所及大學部之不同區分如左:
研究所各所應排定若干位班導師,負責提供尚未選定指
導教授之研究生各項有關學業、生活之諮詢服務。
大學部各系應依實際需要指定若干班導師,負責提供學
生各項有關學業、生活之諮詢服務。
四、大學部宿舍導師應於學校提供之地點,就近輔導學生,
協助其解決困難。
五、導師應隨機個別輔導,並運用課餘、例假時間舉行師生
座談、郊遊聯誼等團體活動,以增進師生情感;對於導
生之不良習性、過失或其他特殊事項,可商請相關人員
,協同輔導,並保持與家長之聯繫。必要時得提請學生
事務會議討論,並由學生事務處協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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