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正大學預防地震災害須知

一、 台灣位於環太平洋地震帶上,本校又處於嘉南強震區內,為提高警覺,加強地震災害預防,特訂定防震須知。
二、 基於憂患意識,本校員生平時應加強地震防護教育,其要點如左:

新生入學輔導時,增列地震防護訓練之課程。

於年度民防團之定期訓練中,列入地震災害預防演練。

在各種會議(會報)集會中,經常提醒地震防護注意事項。

印發「地震防護要領」,使員生人手一份,一旦有狀況,能從容應措(「地震防護要領」如附件。)

三、 本校之硬體建築物及水電瓦斯等維生線路設施,均應有較完善之防震設計,以使地震災害減至最低。
四、 地震時之防護要領:

當發生有感地震時,各處、室、中心、等場所,應即切斷電源,熄滅火源。

即刻停止上課、辦公、實驗等工作,保持鎮靜,並決定最週宜之防護措施。

在室內應盡量靠近主柱或無窗之牆邊,或躲在堅固之物架下。

切勿靠近窗戶或站在外門口,或上面有懸掛重物之地點,以免為碎玻璃或墜物所傷。

除非不得已,在室內的人,不要盲目外跑,在室外的人,也不要衝入室內,以避免無謂傷亡。

在室外,應站在空曠處,頭頂有電線或廣告招牌等懸掛物之處應避免接近。

如就寢時地震,睡上舖的人,應立即下床,尋求掩護。

熄燈後之照明,應使用手電筒,不得使用蠟燭、火柴等明火,以免瓦斯洩漏時發生爆炸。

在高樓大廈中,切勿進入電梯。

如聞到碎裂或碰擊之大聲響,須鎮靜留在現地避難,切忌驚慌外衝。等到狀況穩定後,即設法脫離現場。

五、 各處、室等單位應指定專人,於發生地震時做關電熄火之工作。
六、 各處、所人員,應瞭解急救箱滅火設施位置及使用要領。
七、 地震時或地震後如有防護人員在場,應聽從該等人員之指揮。
八、 其他未列事項應本沈著機智之作為,以減低地震災害,維護生命財產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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